中国目前的私家侦探业呈扩张态势,潜在的私家侦探业的猛增和侦探活动所已经暴露的治安问题令人关注。客观地说,私家侦探的合理有序发展对公民正当权益的保护,减少不必要的司法资源的投入,缓解警察压力,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私家侦探业的存在和发展,仍然有一个前提和基础,那就是应该具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行业职业规则,而我国则缺乏这方面的法律传统和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私家侦探业的理性思考和研究,正视这一社会现象:探索如何依靠法律来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如何避免私家侦探因有偿服务而伪造证据或利用证据而进行敲诈勒索?如何使这项有偿服务业务活动合法进行,其取得的证据如何进入诉讼渠道成为法庭证据?总之,要使私家侦探业沿着理性、向善方向发展乃是法律规范私家侦探问题的中心。
在西方国家,"私家侦探"已经有了上百年历史,在国内,直至 1992年才有第一家私家侦探性质的机构在上海挂牌。十多年来,私家侦探如雨后春笋,在各大中城市相继出现,并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私人调查业的红火折射出了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的需求。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些年来私人调查业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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